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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5个月,因为感情不和分手,去医院做

7c31ea57da1d    27岁 

未婚先孕5个月,因为感情不和分手,去医院做引产要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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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地区不详  2013-09-24 10:47:44 
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共1条医生回复
付婷 主任医师 妇产科-妇科
定州市第四医院
咨询范围:妇科疾病的诊断与治疗,专业钻研妇科学,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详情>>

病情分析:病情分析:这情况考虑引产的情况下一般都是需要证明的,注意休息较好的, 意见建议:所以建议你的情况合理的安排即可,但是禁止辛辣的情况,多喝水较好,短时间内禁止性生活即可

挂号科室

产科

哪些症状

阴道出血、子宫出血、轻微阵发性宫缩

检查项目

妇科检查、血常规、出凝血试验

并发疾病

阴道出血、子宫出血、轻微阵发性宫缩

常用药物

暂无针对性药品

相关医院

根据不同医院,收费标准不一致,市三甲医院约(10000-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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