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性乙型肝炎的诊断与治疗 编辑本段病毒性乙型肝炎的诊断与治疗病毒性乙型肝炎的诊断与治疗 病毒性乙型肝炎的诊断与治疗河北省五七医疗中心----中国名医刘会芳专家电话:13700373688QQ:1765000139 在停药随访24周时为3%,停药随访至3年时增加至8%。 1、IFN抗病毒疗效的预测因素 有下列因素者常可取得较好的疗效:①治疗前ALT水平较高;②HBV-DNA﹤2×108拷贝/ml(相当于4×107IU/ml);③女性;④病程短;⑤非母婴传播;⑥肝组织炎性坏死较重,纤维化程度轻;⑦对治疗的依从性好;⑧无HCV、HDV或HIV合并感染;⑨HBV基因A型;⑩治疗12周或24周时,血清HBV-DNA不能检出(Ⅱ)。其中治疗前ALT、HBV-DNA水平和HBV基因型,是预测疗效的重要因素。在研究结果表明,在PegIFNα-2a治疗过程中,定量检测HBsAg水平或HBeAg水平对治疗应答有较好的预测价值。 2、IFN治疗的监测和随访 治疗前应检查:①生物化学指标,包括ALT、AST、胆红素、白蛋白及肾功能;②血常规、尿常规、血糖及甲状腺功能;③病毒学标志物,包括HBsAg、HBeAg、抗-HBe和HBV-DNA的基线状态或水平;④对于中年以上患者,应作心电图检查和测血压;⑤排除自身免疫性疾病;⑥尿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以排除妊娠。治疗过程中应检查:①血常规:开始治疗后的第1个月,应每1~2周检测1次血常规,以后每个月检测1次,直到治疗结束;②生物化学指标:包括ALT和AST等,治疗开始后每月检测1次,连续3次,以后随病情改善可每3个月检测1次;③病毒标志物:治疗开始后每3个月检测1次HBsAg、HBeAg、抗-HBe和HBV-DNA;④其他:每3个月检测1次甲状腺功能、血糖和尿常规等指标;如治疗前就已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或已患糖尿病者,应先用药物控制甲状腺功能异常或糖尿病,然后再开始IFN治疗,同时应每月检查甲状腺功能和血糖水平;⑤应定期评估精神状态:对出现明显抑郁症和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应立即停药并密切监护。 3、IFN的不良反应及其处理 ①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发热、寒战、头痛、肌肉酸痛和乏力等,可在睡前注射IFNα,或在IFN的同时服用解热镇痛药。②一过性外周血细胞减少:主要表现为外周血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如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0.75×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应降低IFNα剂量;1~2周后复查,如恢复,则逐渐增加至原量。如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0.5×109/L和(或)血小板﹤30×109/L,则应停药。对中性粒细胞明显降低者,可试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Ⅲ)。③精神异常:可表现为抑郁、妄想、重度焦虑等精神疾病症状。对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停用IFNα,必要时会同神经精神科医师进一步诊治。④自身免疫性疾病:一些患者可出现自身抗体,仅少部分患者出现甲状腺疾病(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糖尿病、血小板减少、银屑病、白斑、类风湿关节炎和系统性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等,应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共同诊治,严重者应停药。⑤其他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肾脏损害(间质性肾炎、肾病综合征和急性肾衰竭等)、心血管并发症(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脏病和心肌病等)、视网膜病变、听力下降和间质性肺炎等,应停止IFN治疗。 4、IFN治疗的禁忌证 IFN治疗的绝对禁忌证包括:妊娠、精神病史(如严重抑郁症)、未能控制的癫痫、未戒掉的酗酒或吸毒者、未经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失代偿期肝硬化、有症状的心脏病。IFN治疗的相对禁忌证包括:甲状腺疾病、视网膜病、银屑病、既往抑郁症史,未控制的糖尿病、高血压,治疗前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和(或)血小板计数﹤50×109/L ,总胆红素﹥51μmol/L(特别是以间接胆红素为主者)。 (四)核苷(酸)类药物治疗 1、核苷(酸)类药物 目前已应用于临床的抗HBV核苷(酸)类药物有5种,我国已上市4种。 ①拉米夫定(lamivudine):每日1次口服100mg拉米夫定可明显抑制HBV DNA水平。慢性乙型肝炎伴明显肝纤维化和代偿期肝硬化患者经拉米夫定治疗3年可延缓疾病进展、降低肝功能失代偿及HCC的发生率。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经拉米夫定治疗后也能改善肝功能,延长生存期。拉米夫定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安全性类似安慰剂。随治疗时间延长,病毒耐药突变的发生率增高(第1年、2年、3年、4年分别为14%、38%、49%、66%)。②阿德福韦酯(adefovir dipivoxil):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口服阿德福韦酯可明显抑制HBV DNA复制、促进ALT复常、改善肝组织炎性坏死和纤维化。治疗5年时患者的累积耐药基因突变发生率为29%、病毒学耐药发生率为20%、临床耐药发生率为11%;轻度肌酐升高者为3%。阿德福韦酯联合拉米夫定,对阿德福韦酯的耐药发生率更低。③恩替卡韦(entecavir):是一种强效快速抑制病毒复制的核苷类药物,初治每日一片0.5mg。长期随访研究结果表明,对达到病毒学应答者,继续治疗可保持较高的持续HBV DNA抑制效果,且恩替卡韦耐药率低,五年耐药发生率约为1.2%。④替比夫定(telbivudine):亦能强效抑制病毒,其总体疗效和耐药发生率亦优于拉米夫定组。替比夫定的总体不良事件发生率和拉米夫定相似,但治疗52周和104周时发生3~4级肌酸激酶(CK)升高者分别为7.5%和12.9%,高于拉米夫定组的3.1%和4.1%。⑤替诺福韦酯(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替诺福韦酯与阿德福韦酯结构相似,但肾毒性较小,治疗剂量为每日300mg,亦未发现耐药变异。本药在我国尚未被批准上市。 2、核苷(酸)类药物治疗的相关问题 治疗前相关指标基线检测:①生物化学指标:主要有ALT、AST、胆红素和白蛋白等;②病毒学标志物:主要有HBV DNA和HBeAg、抗-HBe;③根据病情需要,检测血常规、血清肌酐和CK等。如条件允许,治疗前后最好行肝组织病理学检查。治疗过程中相关指标定期监测:①生物化学指标:治疗开始后每个月1次、连续3次,以后随病情改善可每3个月1次;②病毒学标志物:主要包括HBV DNA和HBeAg、抗-HBe,一般治疗开始后1~3个月检测1次,以后每3~6个月检测1次;③根据病情需要,定期检测血常规、血清肌酐和CK等指标。 3、预测疗效和优化治疗 有研究结果表明,除基线因素外,治疗早期病毒学应答情况可预测其长期疗效和耐药发生率。国外据此提出了核苷(酸)类药物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路线图概念,强调治疗早期病毒学应答的重要性,并提倡根据HBV DNA监测结果给予优化治疗。但是,各个药物的最佳监测时间点和判断界值可能有所不同。而且,对于应答不充分者,采用何种治疗策略和方法更有效,尚需前瞻性临床研究来验证。 (五)其它治疗 1、免疫调节治疗:胸腺肽和α胸腺素在急慢性乙肝中常用,可调节机体免疫。 2、中药及中药制剂治疗:保肝治疗对于改善临床症状和肝功能指标有一定效果。 3、支持对症治疗:包括 保肝、降酶、祛黄、输入白蛋白、氨基酸、鲜血浆、治疗并发症等。编辑本段乙肝病人的饮食与休息 (一)急性乙肝肝炎的饮食 在急性肝炎早期,病人常有明显的恶心、呕吐和食欲差,此时病人所吃的食物往往不能满足身体的需要。因此这个阶段可进食以碳水化合物如面条和粥等易消化、清淡的食品为主,适量蔬菜和水果,少量多餐。饮食应以病人感到舒适的量和频次为原则,不可强求病人多进食。在急性肝炎恢复期,病人恶心、呕吐症状消失、食欲明显改善,应适当增加蛋白质和不饱和脂肪酸的摄入。蛋白质来源可选择大豆制品、奶、鸡肉、淡水鲜鱼等脂肪含量少的优质蛋白,不饱和脂肪酸主要来源于植物油,饮食量要逐渐增加、循序渐进。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在急性肝炎、尤其是恢复期,大量摄入蔗糖、葡萄糖容易造成肝细胞脂肪变性,反而对肝炎恢复不利。 (二)慢性乙肝肝炎的饮食 慢性肝炎的特点就是反复出现肝脏炎症的加重和缓解,因此要根据肝脏功能的状况来调整饮食方案。慢性肝炎的缓解期肝功能检查接近正常,没有明显的消化道症状,此时强调均衡饮食。 1、提供适当的热量 2、足量的蛋白质供给可以维持氮平衡,改善肝脏功能,有利于肝细胞损伤的修复与再生。 3、供给适量的碳水化物:碳水化物应提供总热量的50-70%,适量的碳水化合物不仅能保证慢性肝炎病人总热量的供给,而且能减少身体组织蛋白质的分解、促进肝脏对氨基酸的利用、增加肝糖原储备、增强肝细胞的解毒能力。 4、适当限制脂肪饮食:脂肪是三大营养要素之一,其所提供的不饱和脂肪酸是身体的必需营养素,其他食物无法代替,所以不必过分地限制。另外,摄入适量的脂肪有利于脂溶性维生素(如维生素A、E、K等)等的吸收。由于慢性肝炎病人的食欲下降,经常合并胆囊疾病,脂肪性食物常常摄入不足,慢性肝炎病人需要进食适当量的脂肪食物,但过度限制脂肪是不合适的。全日脂肪供给量一般在40-60g,或占全日总能量的25%左右为宜。对伴有脂肪肝、高脂血症者、胆囊炎急性发作期的慢性肝炎病人则应限制脂肪。 5、补充适量的维生素和矿物质:维生素对肝细胞的解毒、再生和提高免疫等方面有重要作用。维生素常作为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药物。补充维生素主要以食物补充为主,在摄入不足的情况下适量补充维生素制剂还是有益的。慢性肝炎患者容易发生缺钙和骨质疏松,坚持饮用牛奶或适当服用补钙药物是有必要的。 6、戒酒、避免损害肝脏的物质摄入:乙醇能造成肝细胞的损害,慢性肝炎病人肝脏对乙醇的解毒能力下降。即使少量饮酒也会使加重肝细胞损害,导致肝病加重,因此肝炎病人应戒酒。 7、适当休息: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闭目养神、卧血养肝就是这个道理。编辑本段我的观点:相信科学、切勿迷信、拒绝巫医、不用偏法、不听伪科学的广告。切勿在诊疗时走进如下误区误区一:对乙型肝炎传染性认识的误区。 我国引起慢性肝损害的病毒性肝炎主要是乙型、丙型肝炎,而甲型、戊型肝炎是一种引起急性肝炎,基本不会慢性化,甲戊型肝炎通过消化道传播,而乙、丙型肝炎通过血液、体液、母婴垂直、创伤性医疗器械等传播,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共同用餐、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传播乙肝和丙肝。因此,对于HBsAg(+)者或慢丙肝患者,首先自己要清楚自己疾病的传播方式,不要产生自卑心理,把自己孤立于家人朋友之外,其次也要教育周围的人具备正确的医学常识,不对慢乙肝、慢丙肝患者产生歧视态度。大量事实证明,夫妻双方中一方有慢乙肝或慢丙肝,而另一方与之共同生活几十年都没有被传染上。只要有科学正确的防护手段,避免血液暴露,是不会被传染的。 儿童HBsAg (+)携带率明显下降,母婴阻断成功率也在90%以上。因此,HBsAg (+)携带者只要有生育条件,完全可以象正常人一样生育出健康的宝贝,但千万记住一定要去妇产科及肝病专科咨询就诊,进行母婴阻断策略。如何应用高价乙肝免疫球蛋白进行母婴阻断敬请广大读者在百度查找----------【中国名医刘会芳】的肝炎精选问答38道题。我的健康咨询电话:河北省沧州市五七医疗中心:13700373688 13785761502 18031793380 03172126790 QQ:1765000139 参考文献: 略 2013年01月-----刘会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