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是内分泌科中一种很常见的疾病,同时也是妊娠常见的一种内科并发症,同时很多年轻女性甲亢患者在妊娠时,也是经常面临很多疑问,我根据新版的甲状腺疾病指南,简单介绍下。
妊娠与甲亢:
妊娠一过性甲状腺毒症(GGT)在妊娠妇女中的发生率是2-3%。GGT发病与人绒毛膜促性激素的浓度增高有关。本症血清TSH下降,游离T3T4增高,临床表现为甲亢症状,但是无突眼,甲状腺自身抗体阴性。严重是可以出现剧烈呕吐,导致脱水和酮症,也称妊娠剧吐一过性甲亢。多数病例仅需对症治疗,严重时需要短时ATD治疗。
妊娠Graves病的诊断,妊娠期表现出的高代谢症候群和生理性的甲状腺肿均与Graves病十分相似,同时伴有血清甲状腺激素的相应升高,给诊断带来一定的困难。如果体重不随这妊娠月份相应增加、四肢近端消瘦、休息是心律在100次以上每分,如血清TSH下降、FT3 或FT4 升高可诊断为甲亢。如还伴有突眼、甲状腺肿、甲状腺血管杂音、血清甲状腺抗体阳性即可诊断为Graves病。
甲亢与妊娠:
未控制的甲亢使妊娠妇女流产、早产、子痫、胎盘早剥等的发生率增加,早产儿,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足月小样儿等的危险性增加。如甲亢为控制不建议怀孕,如正在接受ATD治疗,应使血清TSH、游离T3、T4控制在正常水平,停用ATD药物或者使用最小的剂量时,可以怀孕。如妊娠期发生甲亢,应了解妊娠及胎儿可能存在的风险,在决定是否怀孕。如继续妊娠首先ATD治疗,或妊娠4-6月手术治疗,妊娠期间要密切观察胎儿发育,有效控制甲亢可以改善妊娠的不良反应发生。
妊娠期的ATD(抗甲状腺药物)治疗
丙硫氧嘧啶(PTU)与血浆蛋白结合率高,胎盘通过率低于甲巯咪唑(MMI),是治疗妊娠期甲亢的首选药物,MMI作为二线药物。治疗的目标是使用最小有效剂量的ATD在经可能短的时间内达到和维持血清T4在正常值上限,所以在使用ATD是应该从小剂量开始。治疗初期每2-4周检查一次甲状腺功能,以后延长至4-6周。如果药物控制不佳。对ATD过敏、甲状腺明显肿大、需要大剂量的ATD是可以考虑手术治疗(时机是妊娠4-6月),心得安之类的药物与自发性流产有关、还可以导致胎儿发育迟缓、产程延长。新生儿心律减慢等并发症,故应慎用。
哺乳期的ATD治疗。
近20年的研究表明,哺乳期应用ATD对于后代是安全的,使用PTU150毫克每日或MMI10毫克每日对婴儿脑发育没有明显影响,但应监测婴儿的甲状腺功能。哺乳期应用ATD治疗后代未发现有粒细胞减少、肝损害等并发症。MMI的乳汁排泌量是PTU的7倍,所以治疗哺乳期甲亢,PTU作为首选。
妊娠与同位素的治疗
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禁用同位素治疗甲亢,育龄妇女在做同位素治疗前一定要确定未怀孕,如果选同位素治疗,治疗后的6个月内应当避免怀孕。
妊娠合并甲亢的患者,在妊娠结束后,一定要筛查新生儿甲状腺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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