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1型糖尿病,是胰岛素的主要适应证。不论有无急性和慢性并发症,均需终生胰岛素替代治疗,不可突然终止。
2型糖尿病经饮食及口服降糖药治疗未获得良好控制者,经体力锻炼和饮食治疗效果不佳者,亦可直接加用胰岛素治疗。初发的2型糖尿病,特别是消瘦型,可考虑加用胰岛素。
糖尿病急性代谢紊乱,包括酮症酸中毒、非酮症高渗性昏迷和乳酸性酸中毒等均可使用。
糖尿病患者出现重症感染、创伤、接受手术治疗、急性心肌梗死、脑血管意外等,都是胰岛素治疗的适应证,应激状态过后,可停用并调整为原治疗方案。
糖尿病患者出现慢性并发症,如增殖性视网膜病变、严重神经病变、糖尿病肾病、心脏病变、严重的皮肤病变及肝硬化、肝炎等,都应使用胰岛素治疗。
糖尿病患者,包括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妊娠和分娩时使用胰岛素治疗,以保证胎儿发育。
2型糖尿病患者合并肺结核、肿瘤等消耗性疾病时,宜使用胰岛素治疗。
营养不良相关糖尿病,各种继发性糖尿病,如胰源性糖尿病、垂体GH瘤、库欣综合征、类固醇糖尿病及胰岛素基因突变性糖尿病等,应使用胰岛素治疗。
临床上类似糖尿病但血液中出现胰岛细胞抗体或者抗谷氨酸脱羧酶抗体阳性,如迟发型自身免疫型糖尿病,使用胰岛素治疗。
胰岛素生理性供给方案 即3~4次/日注射(强化治疗方案)。①速/短效胰岛素三餐前注射+中/长效胰岛素睡前注射,4次/日。②速/短效胰岛素三餐前注射,3次/日。③早餐前和晚餐前注射速/短效胰岛素+午餐前口服降糖药+睡前注射中/长效胰岛素,3次/日。④早餐前注射预混胰岛素+晚餐前注射速/短效胰岛素+睡前注射中/长效胰岛素,3次/日。
1~2次/日胰岛素注射(非强化治疗方案) ①BIDO治疗方案:睡前注射中/长效胰岛素+白天口服降糖药。包括:原有治疗方案不变,晚间加用1次中长效胰岛素或减少口服降糖药,晚间加用1次胰岛素,如单用磺脲类药物+胰岛素(经济、实用、疗效确切,但是可能出现体重增加、低血糖);双胍类或糖苷酶抑制剂+胰岛素(体重增加不明显,可以减少胰岛素抵抗,但是疗效欠佳,胰岛素剂量增加时易出现低血糖);以上加或单独加胰岛素增敏剂;停磺脲类药物,其他药物不变,每天用≥2次胰岛素。②早餐前预混胰岛素+晚餐前预混胰岛素。③早餐前速/短效胰岛素+晚餐前速/短效胰岛素。④早餐前速/短效胰岛素+睡前中/长效胰岛素。⑤早餐前中效胰岛素+睡前中/长效胰岛素。
胰岛素泵 胰岛素皮下连续注射法模拟了胰岛素的生理分泌,即连续皮下注射短效胰岛素以维持基础胰岛素水平,餐前于皮下注射大剂量胰岛素以控制餐后血糖,同时可以随时调整胰岛素的剂量,达到良好控制血糖水平,同时避免低血糖的发生,是糖尿病患者强化治疗的最有效措施,可以获得更理想的血糖控制。其适应证包括:1型糖尿病、磺脲类继发失效的2型糖尿病、有严重不易察觉(无症状)的低血糖、妊娠糖尿病、对胰岛素非常敏感的糖尿病(<20 U/日或0.4 U/kg)、黎明现象严重、有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糖尿病急性并发症(如酮症酸中毒)、新诊断的2型糖尿病、糖尿病需手术的患者、需要更多社会活动者。
初始每日剂量计算:根据体重计算(尚未使用胰岛素),1日总量=体重×0.44;根据用泵前的用量计算(血糖控制尚可),1日总量=用泵前胰岛素用量×(75%~80%)。
起始剂量:从小剂量开始,24小时0.25 IU/kg,全天12~20 IU。
1型糖尿病:每超过目标血糖2.8 mmol/L左右需要增加1 IU速/ 短效胰岛素。
2型糖尿病:每超过目标血糖1.7 mmol/L左右需要增加1 IU速/ 短效胰岛素。
每隔1~2天调整剂量。
全天24小时6次指血血糖平均值>12 mmol/L,总剂量应增加10%;血糖平均值<6 mmol/L,总剂量宜降低10%。
注射胰岛素2小时后的指血血糖<4 mmol/L者,相应的餐前胰岛素注射量也应减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