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功能减退是由于甲状腺激素合成和分泌减少或组织利用不足导致的全身代谢减低综合症。临床甲减的患者生育能力减低,妊娠期母体甲减与妊高症、自然性流产、胎儿窘迫、早产以及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有关。
妊娠前20周,胎儿甲状腺功能未完全建立,胎儿脑所需要的甲状腺激素主要来源于母体,母亲的甲状腺激素缺乏可以导致后代的发育障碍。胎儿初期脑发育依赖于母体循环中的T4水平而不依赖T3水平。
目前国际上部分学者提出2.5miu/l妊娠早期TSH正常范围的上限,超过这个水平可诊断为妊娠期甲减。由于妊娠FT4波动大,国际上推荐忌用TT4评估孕妇的甲状腺功能。妊娠期间TT4浓度增加,约为非妊娠时正常值得1.5倍,如妊娠期TSH正常(0.3-2.5miu/l),仅TT4低于100miu/l,即可诊断为低T4血症。
妊娠前有甲减,需调整L-T4剂量,使TSH达正常范围,再怀孕。妊娠期间,L-T4替代剂量较非妊娠期增加30-50%,既往无甲减病史,妊娠期间诊断为甲减,应立即进行L-T4治疗,并尽快使TSH达到正常范围,越早越好(最好在8周之内),每2-4周测定1次TSH、FT4、TT4,根据检查结果调整剂量,达标后,每6-8周检测1次TSH、FT4、T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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