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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赛百诺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已批准今又生与放疗联合可试用于现有治疗方法无效的晚期鼻咽癌的治疗;今又生对其他40余种人类主要实体瘤有明确疗效;国外已批准52个重组人p53腺病毒制品临床试验方案用于26种恶性肿瘤的治疗。【用途】术中、术后使用可消灭残留癌,预防复发与放/化疗联合应用具有协同作用,提高疗效对放/化疗无效的难治性患者,联合今又生治疗后,疗效明显提高。对不能手术治疗的患者,术前与放/化疗联合使用,可创造手术机会。对不能耐受放/化疗的患者,单独使用有效。【治疗方案】联合放疗建议放疗前72小时给药或遵医嘱联合化疗常规化疗;建议与化疗药物至少间隔2小时使用联合手术术前、术中、术后均可局部注射联合热疗联合放/化疗单药治疗【用药途径】已批准今又生的用药途径为瘤内注射;国外已批准重组人p53腺病毒制品临床试验方案的用药途径:瘤内注射可在直视、影像引导、内窥镜直视下。建议瘤组织内多点注射。瘤直径≥4cm者,用生理盐水稀释至4ml后注射;≤4cm者,则稀释至2ml。胸、腹腔灌注先抽出适量的胸、腹水,根据病情,用适量生理盐水稀释,通常稀释至500~1000ml后灌注,并采取合适体位使药液与患部充分接触。动脉介入动脉插管;或经原有动脉药盒给药,用生理盐水稀释到100ml,30分钟内给药完毕。静脉给药用生理盐水100ml稀释,30分钟内给药完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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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用于治疗对普卢利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淋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莫拉克斯氏菌、大肠菌、志贺杆菌、沙门氏菌(伤寒菌、副伤寒菌除外)、柠檬酸菌、克雷伯氏菌、肠细菌、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霍乱菌、流感菌、绿脓菌、消化链球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 浅表性皮肤感染(急性浅表性毛囊炎,传染性脓痂症),深层皮肤感染症(蜂窝炎、丹毒、疖、疖肿症、痈、化脓性甲周炎),慢性脓皮症(感染性皮脂腺囊肿、化脓性汗腺炎、皮下脓肿)。 2. 肛门周围脓肿、外伤和烫伤以及手术创伤等浅表性继发性感染。 3.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继发性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纤维化,支气管哮喘等)和肺炎。 4. 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 5. 胆囊炎、胆管炎。 6. 感染性肠炎、细菌性痢疾、伤寒、霍乱。 7. 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 8. 眼睑炎,麦粒肿。 9. 中耳炎,鼻窦炎。[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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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用于治疗对普卢利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淋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莫拉克斯氏菌、大肠菌、志贺杆菌、沙门氏菌(伤寒菌、副伤寒菌除外)、柠檬酸菌、克雷伯氏菌、肠细菌、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霍乱菌、流感菌、绿脓菌、消化链球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 浅表性皮肤感染(急性浅表性毛囊炎,传染性脓痂症),深层皮肤感染症(蜂窝炎、丹毒、疖、疖肿症、痈、化脓性甲周炎),慢性脓皮症(感染性皮脂腺囊肿、化脓性汗腺炎、皮下脓肿)。 2. 肛门周围脓肿、外伤和烫伤以及手术创伤等浅表性继发性感染。 3.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继发性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纤维化,支气管哮喘等)和肺炎。 4. 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 5. 胆囊炎、胆管炎。 6. 感染性肠炎、细菌性痢疾、伤寒、霍乱。 7. 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 8. 眼睑炎,麦粒肿。 9. 中耳炎,鼻窦炎。[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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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体恒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高自身免疫功能,增强抗病能力。是适合少精症、弱精症、精子不液化症、前列腺炎、男性备孕保健人群的保健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