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咨询列表 疾病指南 找好医生 手机应用 免费提问

您的位置:120健康网 > 药品 > 灰黄霉素片

药品
  • 医生
  • 医院
  • 科室
  • 疾病
  • 症状
  • 药品
赏金寻医
分享到:

药品首页 药品介绍 相关疾病 相关症状 药品对比 网友点评

药品简介

【商品名称】
灰黄霉素片
【通用名称】
灰黄霉素片
【英文名称】
Griseofulvin Tablets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灰黄霉素。
【性状及剂型】
片剂
【适应症】
1.本品适用于各种癣病的治疗,包括头癣﹑须癣﹑体癣﹑股癣﹑足癣和甲癣。上述癣病由深红色发癣菌﹑断发癣菌﹑须发癣菌﹑指间发癣菌等以及奥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样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所致。 2.本品不宜用于轻症﹑局限的浅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药已可奏效者。 3.灰黄霉素对念珠菌属﹑组织胞浆菌属﹑放线菌属﹑孢子丝菌属﹑芽生菌属﹑球孢子菌属﹑奴卡菌属及隐球菌属等感染及花斑癣均无效。
【规格】
0.1g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 1.成人: (1)甲癣和足癣,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 (2)头癣,体癣或股癣,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或一次500mg,每日1次。 2.小儿: (1)2岁以上体重14~23kg者,一次62.5~125mg,每12小时1次,或125~250mg,每日1次。 (2)小儿体重大于23kg者,一次125~250mg,每12小时1次,或250~500mg,每日1次。
【不良反应】
1.神经系统:头痛较为常见,约10%患者可出现头痛,初时较重,继续用药可减轻。其他尚有嗜睡﹑乏力等,偶有眩晕﹑共济失调和周围神经炎等发生。 2.消化系统:少数患者可出现上腹不适﹑恶心或腹泻,一般系轻度,患者可耐受。 3.过敏反应:约3%患者可发生皮疹,偶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持续性荨麻疹﹑剥脱性皮炎,少数患者可发生光感性皮炎。 4.本品偶可致周围血象白细胞减少,偶可引起肝毒性及蛋白尿。
【禁忌】
卟啉症、肝功能衰竭、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由于灰黄霉素获自青霉菌,由此推测该药可能与青霉素类或青霉胺存在交叉过敏,然而临床并未证实此情况存在,但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本品时仍需谨慎,并严密观察。 2.灰黄霉素在动物实验中有致肿瘤作用。 3.本品偶可致肝毒性,原有肝病或肝功能损害者需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 4.本品可诱发卟啉病、红斑狼疮,红斑狼疮患者如有指征应用该药时必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5.治疗中需定期检测周围血象、肝功能、血尿素氮、肌酐及尿常规。 6.本品可于进餐时同服或餐后服,以进高脂肪餐为最佳,因可减少胃肠道反应及增加药物吸收。 7.为防止复发,治疗应持续到临床症状消失和实验室检查证实病原菌已完全根除。一般疗程为:头癣8~10周;体癣2~4周;足癣4~8周;指甲癣至少4个月;趾甲癣至少6个月;但趾甲癣的复发率仍高。 8.通常需同时予以适宜的局部用药,此对足癣尤为重要。 9.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至少6个月应采取避孕措施。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实验证实本品有致畸作用,故孕妇禁用。 2.育龄期妇女治疗期间采取避孕措施,并持续至治疗结束后1个月。
【儿童用药】
2岁以下儿童缺乏应用本品的资料。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乙醇同服可出现心动过速、出汗、皮肤潮红等,故两者不宜同用。 2.与华法林、香豆素类等抗凝药合用时,本品可能使前两药肝代谢强,而使抗凝药的作用减弱,故需监测凝血酶原时间以调整剂量。 3.与扑米酮、苯巴比妥类药物合用时可使本品的抗真菌作用减弱,可能与巴比妥类使该药的吸收减少,并由于诱导肝酶使本品灭活增快,致血药浓度降低有关,应避免此类药物与本品合用。 4.雌激素类避孕药与本品合用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可能因本品加强该类药物在肝内代谢致血药浓度降低有关,应避免两者同用。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时主要采取是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如洗胃、催吐及补液等。
【药理毒理】
1.本品主要对毛发癣菌、小孢子菌、表皮癣菌等浅部真菌有良好抗菌作用。 2.对念珠菌属、隐球菌属、组织胞浆菌属、孢子丝菌属、芽生菌属、球孢子菌属等无抗菌作用。 3.该药系通过干扰真菌核酸的合成而抑制其生长。
【药代动力学】
1.本品口服吸收因制剂不同而异,该药的微粒型可被吸收25%~70%,其超微粒型口服后几乎全部吸收。进食脂肪可明显增加吸收程度。 2.本品血清蛋白结合率约为80%。 3.本品吸收后可沉积在皮肤、毛发、甲的角质层,并与其角蛋白相结合,防止敏感皮肤癣菌等的继续侵入,存在于浅表角质层的致病真菌则随皮肤或毛发的脱落而离开人体,仅很少量分布至其他体液和组织。本品亦可进入胎儿循环及自乳汁中分泌。 4.本品在肝内代谢灭活,主要的代谢物为6-甲基灰黄霉素及其葡萄糖醛酰化物,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14~24小时。 5.本品自尿中以药物原形排出者不足1%,约16%~36%以原形自粪便排出。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包装】
盒装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3815
【是否医保】
非医保
【生产企业】
新乡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问题快速问医生:

全国医生在线为您解决健康问题,足不出户问医生:

提问标题
您还可以输入25个字

0位专家电话咨询医生

就诊医生前的沟通,及就诊后的复诊,都可通过电话与医生本人联系

与医生通话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服务条款 隐私条款
×